变更后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除经纪);图文设计制作;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动画、动漫创意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