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租赁;汽车代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公共交通集成设施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用品、汽车内饰用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