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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和《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字〔2017〕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61.18吨标准煤(当量值)、6163.12吨标准煤(等价值)。经评审,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239tce/万元(等价值),优于《浙江省产业能效指南》(2021版)“C2650合成材料制造”能效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636tce/万元(当量值),优于国际能源署公布的2019年行业能效指标数据-澳大利亚“化学品和化工产品”能效指标。根据节能评审意见,该项目能耗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三、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根据张家港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100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能耗指标落实论证方案》和《确认函》,能耗指标来源于张家港市张水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收储的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关停项目产生的节能量8000吨标准煤(等价值),符合替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