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徐州好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徐新环项表﹝2022﹞47号
许可内容:
徐州好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0万元,租赁新沂市钟吾街道陈村八北组空置厂房1701.67m2,建设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项目已经取得新沂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1〕207号),项目代码:2018-320381-42-03-554901。本项目拟购置安装振动筛分机、破碎机、电磁除铁机、分离机、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等设备,采用给料、破碎、除铁、分离、配料、搅拌、成型等工艺流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50万立方各种花砖、路牙石、透水砖、路面砖等建筑材料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不得进行碎石加工。 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许可机关: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2-09-20
决定文书号:
新行审批备﹝2021﹞207号
许可内容:
项目位于钟吾街道陈村八北组,占地40亩,新建厂房1万平方米,以建筑垃圾为原材料,购置振动筛分机、破碎机、电磁除铁机、分离机、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等设备,采用给料、破碎、除铁、分离、输送到切块成型机等工艺流程,形成年加工50万立方各种花砖、路牙石、透水砖、路面砖等建筑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结土地、规划、环保、安全、节能、水利、地震、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自备案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项目单位如果继续实施该项目,请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请申请撤销备案。2年期满后既未作出说明也未申请撤销,已公示备案信息将被移除,本备案证将自动失效。若项目备案前已开工建设,本备案手续无效。
许可机关:
市经济发展局
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文书号:
91320381MA1X5FKW6C
许可内容: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再生材料销售;石子、石粉、机制砂、路面砖、多空砖、路牙石的生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机关: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0-06-18
决定文书号:
﹝0381LEIJX﹞公司变更﹝2020﹞第06180023号
许可内容:
公司变更
许可机关: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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