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意华食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505110706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6-12-14
有效期至
2021-12-19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核发“上海意华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0706,有效期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止)。二、准予“上海意华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3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莲花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旺梅北路城镇雨水管道。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