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安徽省金寨县天水涧漂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信用中国)
决定文书号
金环审(2019)60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6-28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
许可机关
金寨县环境保护局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来的《天水涧漂流旅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报告表》已经通过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补做环评项目,位于天堂寨镇马石村,属于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在天马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属于黄石河景区。项目占地48255m2,总建筑面积2671m2。漂流河道全长3.8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下站游客中心、漂流河道(含上客码头、拦河坝、漂流蓄水水库)等,配套建设相应公用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不低于8万元。 该项目已经建成运营数年,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被要求整改。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运营管理工作: 1、上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家肥;下站站址紧邻天堂古寨,生活污水依托天堂古寨度假酒店污水处理站处理。 2、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游客和车辆管理,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严格依照《报告表》核定的接待人次控制漂流员额,确保该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教育游人在漂流时不得污染水质,漂流区内的水面应由专人负责清除杂物。 5、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建议游客高峰时对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该河段的水质达标。 6、保持生态下泄口畅通,保证下泄生态需水量。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环保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四、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安徽省金寨县天水涧漂流有限公司天水涧漂流旅游项目加强环保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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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
金环审(2019)60号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来的《天水涧漂流旅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报告表》已经通过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补做环评项目,位于天堂寨镇马石村,属于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在天马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中属于黄石河景区。项目占地48255m2,总建筑面积2671m2。漂流河道全长3.8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下站游客中心、漂流河道(含上客码头、拦河坝、漂流蓄水水库)等,配套建设相应公用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不低于8万元。 该项目已经建成运营数年,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被要求整改。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运营管理工作: 1、上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家肥;下站站址紧邻天堂古寨,生活污水依托天堂古寨度假酒店污水处理站处理。 2、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游客和车辆管理,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严格依照《报告表》核定的接待人次控制漂流员额,确保该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教育游人在漂流时不得污染水质,漂流区内的水面应由专人负责清除杂物。 5、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建议游客高峰时对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该河段的水质达标。 6、保持生态下泄口畅通,保证下泄生态需水量。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环保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四、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安徽省金寨县天水涧漂流有限公司天水涧漂流旅游项目加强环保现场监管。
许可机关:
金寨县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