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无
许可文件名称
无
有效期自
2021-08-02
有效期至
2026-08-02
许可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1年08月02日受理你单位关于青岛港黄岛油港区应急救援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青岛港黄岛油港区应急救援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