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青审建(污水排放)准字第[2020]110号
许可文件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0-10-15
有效期至
2025-10-15
许可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你提出的(申请单位地址) 关于“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3项和《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的申请,准予行政审批。有效期自许可之日起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