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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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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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1-12-01
有效期至
2024-11-30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1〕408号关于准予嘉兴—吴江互通(G524国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清溪河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关于嘉兴—吴江互通(G524国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1年11月25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40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嘉兴—吴江互通(G524国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位于吴江区盛泽镇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交界、G524国道西侧约16米处,燃气管道采用定向钻下穿清溪河。现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二、燃气管道垂直下穿清溪河,穿越段直线距离278m,燃气管道直径为300mm,工期约30天。中间水平段管道长115.26m,管顶高程-7.80~-6.27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管顶距现状河底最小埋深为6.50m,距规划河底埋深6.60m。管道穿越段两岸为重力式混凝土护岸,管顶距离护岸桩底最小距离为3.87m。定向钻入土点:位于吴江区清溪河北岸绿化带中,距离河口线垂直距离74.10m。坐标(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为X=3418545.806;Y=566513.922。定向钻出土点:位于秀洲区清溪河南岸绿化带中,距离河口线垂直距离62.01m。坐标X=3418382.065;Y=566738.451。三、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到吴江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吴江区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吴江区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水务局2021年12月1日抄送: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