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430124202306090201
许可内容: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许可机关: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06-09
决定文书号:
430124202306090101
许可内容: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许可机关: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06-09
决定文书号:
建字43018220233009号
许可内容:
建设单位: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4#生产厂房;项目位置: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887.9平方米;建筑面积17455.82平方米
许可机关:
宁乡高新区
决定日期:
2023-05-23
决定文书号:
宁高防许决字﹝2023﹞第008号
许可内容:
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4394118238H 单位地址 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泉洲北路以东 项目地址 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泉洲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 周清泉 身份证号码 4305241981※※※※※※※※你(单位)于 2023年5月4日提出的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根据2023年4月13日《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该项目报建1#办公楼、2#生产厂房、3#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3686.77㎡,地上建筑总面积为40188.23㎡。其中倒班楼等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为7621.48㎡,按地上非生产性用房总建筑面积的4%核算,应建人防面积为304.85㎡。二、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并按湘发改价费〔2017〕1168号文件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用。核算该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为304.85*512元/㎡=156083.2元。你(单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建筑面积等变更的,应及时办理易地建设费变更审批手续。三、原则上同意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的人防警报用房设计,该项目人防警报用房设在1#办公楼顶楼,建筑面积为24.48㎡,人防警报设施支架的室外安装场地面积为37.52㎡。
许可机关:
宁乡高新区
决定日期:
2023-05-11
决定文书号:
长环评(宁乡)﹝2023﹞39号
许可内容:
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3-04-18
决定文书号:
DJXK湘A2023010063
许可内容:
首次启用
许可机关: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1-29
决定文书号:
地字第43018220223012号
许可内容:
用地单位: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批准用地机关:宁乡市自然资源局用地位置: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泉洲路以东用地面积:39652.24平方米(具体以国土实测面积为准)土地出让方式:出让附图及附件名称:申请表、审批单、建设用地红线图
许可机关:
宁乡高新区
决定日期:
2022-11-04
决定文书号:
(宁乡税)许变准字﹝2022﹞第(80)号
许可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22-07-05
决定文书号:
长环评(宁乡)﹝2022﹞43号
许可内容:
万鑫精工齿轮传动减速机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许可机关: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决定日期:
2022-04-26
决定文书号:
(宁乡)市监食经许字﹝2021﹞第013116号
许可内容: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许可机关: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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