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4394118238H 单位地址 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泉洲北路以东 项目地址 宁乡高新区金宁东路以北,泉洲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 周清泉 身份证号码 4305241981※※※※※※※※你(单位)于 2023年5月4日提出的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根据2023年4月13日《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该项目报建1#办公楼、2#生产厂房、3#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3686.77㎡,地上建筑总面积为40188.23㎡。其中倒班楼等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为7621.48㎡,按地上非生产性用房总建筑面积的4%核算,应建人防面积为304.85㎡。二、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并按湘发改价费〔2017〕1168号文件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用。核算该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为304.85*512元/㎡=156083.2元。你(单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建筑面积等变更的,应及时办理易地建设费变更审批手续。三、原则上同意万鑫精工年产50万台减速机建设项目的人防警报用房设计,该项目人防警报用房设在1#办公楼顶楼,建筑面积为24.48㎡,人防警报设施支架的室外安装场地面积为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