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三亚圣迪亚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三亚市综合行政行政执法局决字(2020)第1485号
许可文件名称
关于三亚圣迪亚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新建类)
有效期自
2021-07-03
有效期至
2020-07-03
许可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三亚市构筑物管理办法》和《三亚市建筑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技术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1.同意核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该广告牌应根据我局核发的许可证和经审核盖章的图纸内容进行设置。2.广告具体规格和制作材料详见许可证内容。3.有底板的广告字体高度及宽度不得超过底板高、宽的2/3;采用立体浮雕字(无底板)设置的广告字体高度及宽度不得超过广告位高、宽的2/3;LED显示屏广告下端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米。4.广告设置不得遮挡柱、廊、窗户、阳台、檐口、女儿墙等主要建筑构件;同一栋建筑上的相邻广告牌的高度、厚度及位置必须统一,宽度尽量统一;同一条街的连续建筑界面上的广告牌高度及宽度应尽量统一;广告牌夜景灯光应以黄白暖色光为主色调;宣传的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5.你单位应确保该广告位使用权无争议,如因产权纠纷导致你单位失去该广告位的使用权,你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6.该广告使用期满应当自行拆除。使用期限未届满,如因我市临街铺面立面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需要或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拆除该广告牌的,你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