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SC10545010800375
许可文件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1-10-22
有效期至
2026-10-21
许可机关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1年09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乳制品(液体乳)、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对“乳制品(液体乳)、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等品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并向你(单位)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5450108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