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SC13145020300660
许可文件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1-03-17
有效期至
2022-09-14
许可机关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1年02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蛋制品(蛋制品)、其他食品(其他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一、准予行政许可  对“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其他食品(其他食品)”等品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并向你(单位)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5020300660)。  二、不予行政许可  对“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蛋制品(蛋制品)”等品种食品(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项目规定要求,不予行政许可。理由:核查不通过。  如不服本决定,您(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