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SHPX20170134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7-01-22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华测检测华东综合检测基地”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三鲁河以东,立跃路以南,万芳路以西。新建厂房,用地面积约28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36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93立方米/日污水排入万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万芳路城镇雨水管道。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生产废水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芳路城镇雨水管道。(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