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枝住建准许﹝2023﹞228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9-20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枝建消审字[2023]第24号
许可机关
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可内容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工专用中间体项目-中间体变电所、蒸汽房、甲类仓库、邻(对)氯甲苯车间、对氯苯甲醛、邻(对)氯苯甲酸车间;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姚港四路以西、沿江二路以北;建设规模:中间体变电所,地上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4米,地上建筑面积965.01平方米;甲类仓库,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385米,地上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邻(对)氯甲苯车间,地上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8.15米,地上建筑面积1716.83平方米;对氯苯甲醛,地上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8.15米,地上建筑面积2152.94平方米;邻(对)氯苯甲酸车间,地上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6.15米,地上建筑面积720.06平方米;蒸汽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15米,地上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