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长人社工时审2017第0614号
许可文件名称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17-12-01
有效期至
2018-11-30
许可机关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下列岗位人员自2017年12月0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采购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项目文档管理人员、项目控制人员、工程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现场信息管理人员、现场政府关系协调人员、现场文员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