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SHSX20191864
许可文件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有效期自
2019-12-16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公司报审的上海市龙华殡仪馆(漕溪路210号)10KV业扩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二、本工程新建2根10KV(3×120mm)电力电缆及1根24芯通信光缆,南起钦州路西侧、康健路南侧的蒲塘一号站,北至漕溪路西侧的上海龙华殡仪馆,其中总长约1010米采用直埋施工方式沿蒲汇塘敷设于钦州路东侧人行道下方,与防汛墙水平距离约1.2~93米,其中长度约170米位于墙后6米范围内,管线埋深为0.8米;总长约130米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于蒲汇塘桥南侧约2.5米处穿越河道,扩孔直径为0.8米,两岸工作井距离现状河口线水平距离为东岸45.0米、西岸48.1米,管线顶高程不高于-5.40米(上海吴淞高程),与规划河底距离约5.4米,与两岸防汛墙桩基净距约西岸1.2米、东岸1.0米。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91598)的相关内容。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