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厦门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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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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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2-01-18
有效期至
2023-01-18
许可机关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许可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八条;《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同意临时占用厦禾路北侧、鹭江道西侧绿化带80平方米进行厦门嘉丽广场A1-1地块工程施工。占用天数为365天,本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1月18日。绿化赔偿费:90*0.6*60=3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