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思哲电影院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穗公南消审字〔2017〕第0018号
许可文件名称
广州思哲电影院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广州市南沙南沙区公安消防大队
许可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审核,我大队对你单位报送的广州思哲电影与昂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穗公南消审凭字〔2017〕第0010号)消防设计(广州市番禺区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进行了审核。该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大道68号(二号楼)四层401,所在建筑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9.55米,建筑面积为5060平方米,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兴建,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为多层民用建筑。此次装修申报范围为第四层,装修面积为1265平方米,装修后作电影院使用。该工程设计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等消防设施。  经审核,该工程消防设计存在如下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问题,不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