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6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1-12-10
法定代表人:
皇甫佳俊
招聘概况:
近3个月无招聘
浙江瑞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江瑞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是一家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机关工会控股的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该公司长期承担浙江工行机关的部分行政职能工作,同时提供专门的物业管理和员工餐饮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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