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江发改资环函﹝2022﹞1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09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
许可机关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许可内容
? ? ? ?报来《江门市舒而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熔喷布900吨、无纺布2400吨、口罩9亿只等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江门市舒而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熔喷布900吨、无纺布2400吨、口罩9亿只等生产线扩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公司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193.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800平方米。拟新建1栋生活配套楼、3栋厂房、1栋招待中心、1间门卫室。主要设备有喷布机、无纺布机、口罩生产线、隔离服、防护服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熔喷布900吨、无纺布2400吨、口罩9亿只、隔离服60万套、防护服18万套、医用隔离面罩30万只、医用隔离眼罩30万只、医用防护口罩150万个、面膜300万张、蒸汽眼罩300万张、消毒湿巾1500万张、喷式止血贴60万瓶、绷带600万米。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067.2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41.3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36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1.29吨。熔喷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498吨标准煤/吨,无纺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04吨标准煤/吨。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请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