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普发改﹝2024﹞21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2-08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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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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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许可内容
1、原则同意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7标在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交叉、并行施工作业。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作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批复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以及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协议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作业不得破坏现有天然气管道及其他管线设施,确保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