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蓬人社派[2021]075号
许可文件名称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21-12-24
有效期至
2024-12-23
许可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申请人:江门市江诚实业有限公司地 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7号法定代表人:梁兆伟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2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延续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证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江门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江人社发[2017]398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授予《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0703210053),行政许可有效期:2021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