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来市监药流许决﹝2021﹞187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0-22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桂CA7721108
许可机关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你企业于2021年3月29日以网上申请的形式向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广西宝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东一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经审查,你企业提交的变更材料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规定(试行)》第三条的规定,变更事项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中有关条件要求。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规定(试行)》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变更广西宝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东一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陈国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