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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牌匾设置同意书银金审服字门头第申请单位(或个人李晓东单位在金凤区富安巷12号营业房申请设置的门头牌匾,名称银川鑫博锐办公用品有限公司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符合要求,同意设置。有效期一年(自申请之日起),门头牌匾设置要求如下施工时应设置围栏,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治门头牌匾的设置必须符合一店一匾、美化城市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绿化地带、名胜古迹的美观、整洁和安全,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经批准后,应按批准的位置、朝向、内容、形式、规格、地点和时限设置,不得擅自改变设置者对设置的门头牌匾,应安装牢固,保持完整、美观,并负责保洁和维护有效期内容因城市建设、规划、集中整改及市容管理要求等需要拆除的门头牌匾,由该门头牌匾设置者无条件自行拆除,并办理注销手续金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