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信用中国)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3﹞64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22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5月21日。具体清单如下:食蟹猴血清8毫升,规格:4毫升/管。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更多行政许可信息

决定文书号:
EXP-310200-95566
许可内容:
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3-12-29
决定文书号:
EXP-310200-48232
许可内容:
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3-12-29
决定文书号:
EXP-310200-56542
许可内容:
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3-12-29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3﹞704号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12月21日。具体清单如下:1、食蟹猴血清,4管,规格:12毫升/管;2、食蟹猴全血,8管,规格:5毫升/管。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9-22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3﹞416号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具体清单如下:食蟹猴血清,12毫升,规格:12毫升/管,共1管。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6-15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3﹞285号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7月27日。具体清单如下:食蟹猴血清12毫升,规格:4毫升/管,共3管。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4-27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3﹞64号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5月21日。具体清单如下:食蟹猴血清8毫升,规格:4毫升/管。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2-22
决定文书号:
浦绿容许﹝2022﹞725号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从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引进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血清10毫升(10毫升/管,共1管),用于科学研究。批文期限至2023年3月5日。二、请在许可实施前联系出售单位到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2-12-05
决定文书号:
中(沪)自贸管环保许评﹝2022﹞18号
许可内容:
通过关于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药明生物富特中路288号厂区1号楼、2号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许可机关: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2-04-18
决定文书号:
沪20210233
许可内容:
上海市意威路31弄2号厂房(16号楼):治疗用生物制品(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原液)(委托方:腾盛华创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7号楼3层302室)上海市意威路31弄2号厂房(16号楼):治疗用生物制品(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原液)(委托方:腾盛华创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7号楼3层302室)
许可机关: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