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花城管许决字﹝2021﹞260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8-11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穗花都户外广设字〔2021〕第027、028、029、030、031号
许可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许可内容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在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来又来购物广场外墙设置5块喷绘式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准予许可。许可期限:2021年8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