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市信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番公消验字〔2015〕第0022号
许可文件名称
柏丽星园B-1商业楼、B-2商业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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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
许可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的柏丽星园B-1商业楼、B-2商业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受理凭证号为:番公消验凭字[2015]第0012号)进行了消防验收。 该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一村石楼新城内。已建B-1商业楼为1幢25层建筑,建筑高度77.8米,占地面积711平方米,建筑面积16434平方米,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使用性质为商业楼,首层为大堂及架空层,二至二十五层为客房;已建B-2商业楼为1幢25层建筑,建筑高度77.8米,占地面积732平方米,建筑面积16454平方米,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使用性质为商业楼,首层为大堂及架空层,二至二十五层为客房;已建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建筑,建筑高度4米,建筑面积3972平方米,属Ⅲ类地下停车库,使用性质为停车库,设计停车位99个。该工程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此次验收范围为该建筑整体土建工程。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番公消审[2011]第0229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动作正常,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三、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四、该B-1商业楼、B-2商业楼二至二十五层内部装修工程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具备消防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