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SHSX20141822
许可文件名称
填堵河道的审批
有效期自
2015-03-23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松江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中心路,南至G60高速公路,西至一号河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二、你公司应根据《上海漕河泾松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新增地块填河论证方案》,并按照开发进度安排,在近期开发时,先行新开(拓宽)东姚泾、G60新开河、张家浜、陆家浜,新增水面积约23053平方米;在远期开发时,新开(拓宽)四马塘、一号河,新增水面积约6152平方米;共新增水面积约29205平方米,新开(拓宽)河道需与现状河道相通。具体河道规模见附件。同时,你公司应结合G60新开河的实施同步新建新开河泵闸(4米水闸,2立方米/秒泵站)。三、在每期地块开发中,你公司应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新开(拓宽)河道工程均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填埋相应河道,近、远期分别填埋河道22500平方米、631平方米,地块范围内累计填埋现状水域面积约23131平方米。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公司应到松江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五、其它事项(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松江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