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沪浦水务排决字[2016]第337号
许可文件名称
上海京瓷电子有限公司
有效期自
2016-08-29
有效期至
2021-08-29
许可机关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许可内容
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换证),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3000立方米∕日经处理后排入冀桥路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口为1个; 二、雨水排入冀桥路、金苏路、新金桥路市政雨水管网,接入口分别为4个、3个、1个; 三、项目内应雨污分流;铅、镍、锡、氰化物等一类污染物须采取专项措施处理,达到标准限值以下后允许排入城镇下水道,其检测采样点为其产生处的排口或专项处理设施排口;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总排放口排放污水应执行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应加强该项目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依法接受浦东新区水务局及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的排水监督检查; 五、在《排水许可证》期满三个月前办理续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