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苏行审环评〔2019〕40362号
许可文件名称
关于对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有效期自
2019-12-23
有效期至
2024-12-22
许可机关
苏州昆山市环保局
许可内容
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北侧,投资4000万元,增加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及性能,年生产高精度、高强度紧固件4.1亿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三、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酒精挥发产生的VOCs 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七、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审批意见抄 送: 锦溪镇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