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榕马建永排﹝2023﹞14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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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3-12-05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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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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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可内容
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你司建设的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快安延伸区13号地,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及现场勘查,该项目周边已配套雨、污水分流管道系统。现同意你单位建设的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出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中垱路市政污水管道﹝1个接口﹞;雨水分五路分别接入中垱路市政雨水管道﹝1个接口﹞、马江路市政雨水管道﹝2个接口﹞、珍珠路市政雨水管道﹝2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内部化粪池、隔油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到雨水﹝施工废水﹞、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下水道,保证管道畅通,并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若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以及污水水质发生变化,需要到我局重新申请排水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