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江门市蓬江区飞帆实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江环审[2017]8号
许可文件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有效期自
2017-01-22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许可内容
江门市蓬江区飞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盛路13号,其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为4407032012337289。现公司拟将原项目的摩托车油箱生产工艺中的抹酒精工序改为除油、表调、磷化、清洗的表面处理工艺(该磷化工艺使用无磷无重金属磷化剂,不得含镍、铅和铬等有毒有害重金属)。公司原有生产规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