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苏州税新﹞许准字﹝2020﹞第﹝1223﹞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5-06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cc659f97493d4443aef5dd6efea4acfe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6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05月06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