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你公司《关于征询国能太一2×1000MW退城进郊热电联产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太一热电前函〔20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你公司提供的项目图纸、坐标及相关材料,我局依法组织山西省文物勘测中心对该项目占地区域进行了考古调查。经调查,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到古交市文物保护单位南坪遗址,距离古交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草庄头战斗遗址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草庄头遗址较近。为做好该项目涉及的文物保护工作,我局意见如下:一、项目方应避让南坪遗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履行相应行政审批手续。二、项目用地范围距离古交市文物保护单位草庄头战斗遗址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草庄头遗址较近,请项目方在建设过程中注意采取避让等措施,确保文物安全。三、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按照《文物保护法》相—2—关规定,你公司应及时对接参与考古调查的山西省文物勘测中心,商洽开展项目占地范围内可勘探区域的考古勘探事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四、项目用地区域文物保护工作结束前,项目不得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