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长宁人社工时审(2019)第420号
许可文件名称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19-08-14
有效期至
2020-08-13
许可机关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外勤人员岗位自2019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13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