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易莱盛钢塑制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SHPX20171086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7-06-13
有效期至
2021-06-28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一、准予“上海易莱盛钢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3立方米/日污水(其中生产污水经中和、二级生化处理后)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苗圃路城镇污水管道。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