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JY14501020124203
许可文件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1-03-30
有效期至
2026-03-29
许可机关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您(单位)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事项”于 2021年03月19日我局依法予以受理。2021年03月30日本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您(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第四项、《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我局决定如下:同意发给您(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内容为: 1、许可证编号:JY14501020124203; 2、经营者名称:南宁和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盛药店;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倩; 4、住所:南宁市兴宁区鸡村长岭四队31号; 5、经营场所: 南宁市兴宁区鸡村长岭四队31号; 6、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7、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8、发证日期: 2021/03/30; 9、有效期至: 2026/03/29; 10、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2MA5K9P634M; 11、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凌晨越、胡义东; 13、签发人: 莫春艳;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