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安龙县高源木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安龙国许准〔2017〕31号
许可文件名称
安龙国 许准 〔2017〕 31 号
有效期自
2018-01-2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龙县税务局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