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泉台管水保监〔2021〕8号
许可文件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有效期自
2021-06-28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许可内容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4248hm2。(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和分区的防治措施布局。(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80.41万元。(五)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11.4248万元,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批复后一次性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