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揭发改核准〔2019〕3号
许可文件名称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有效期自
2019-04-10
有效期至
2021-04-10
许可机关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来《关于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揭市自来水[2019]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揭阳学院师生和仙梅片区缺水问题,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445202-46-02-836904)。 二、项目单位: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及梅云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供水管道DN300-1600约30KM,加压泵站首期规模6.5万吨/日一座(总规模13万吨/日)。 五、项目总投资为26073.3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22.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企业自有资金7822万元,余下部分采用国内贷款及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六、项目核准的依据文件:《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揭府纪要[2019]2号)、《关于对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国土用地的意见》(揭市国土资函[2018]859号)、《关于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揭市自然资函[2019]19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