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容住建震许决字〔2020〕49号
许可文件名称
关于对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加油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20-10-27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可内容
容县运美汽车客运东站加油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事项,本局已于2020年10月27日受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年版〕有关规定出具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