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番公消审字〔2015〕第0018号
许可文件名称
广东联通云数据中心广州化龙基地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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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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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
许可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报送的广东联通云数据中心广州化龙基地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番公消审凭字〔2015〕第0006号)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深圳市永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进行了备案抽查。该工程位于为1栋4层建筑,建筑高度为22.65m,占地面积为1449㎡,建筑面积为5915㎡。首至四层作丙类非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用途。建筑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兴建,耐火等级设计为二级,属多层工业建筑。该建筑主体于2013年9月18日经网上备案受理系统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备案号:440000WYS130024712;本次拟调整设计并装修的部位为该建筑首至四层,装修面积5915㎡,装修后作电子厂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用途,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顶棚装修材料为轻钢龙骨矿棉板及乳胶漆等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进行装饰,地面装修材料为地砖等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进行装饰,墙面装修材料为乳胶漆等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进行装饰。该工程设计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经审核,该工程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其他未尽事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消防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执行;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大队申报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经我大队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你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