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闵行人社工时审(2022)第432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7-11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闵行人社工时审(2022)第432号
许可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外勤人员岗位人员自2022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