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苏应急项设计(危)字﹝2023﹞52号
许可内容:
“年产7000吨硅橡胶生产线工艺优化提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许可机关: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10-18
决定文书号:
张住建消审字﹝2023﹞第0116号
许可内容:
年产 7000 吨硅橡胶生产线工艺优化提升项目(高温硫化硅橡胶生产车间新增 室外设备区)建设工程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10-17
决定文书号:
建字第320582202300258号
许可内容:
年产7000吨硅橡胶生产线工艺优化提升项目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日期:
2023-09-26
决定文书号:
(张)雷审许准字﹝2023﹞第1023号
许可内容:
年产7000吨硅橡胶生产线工艺优化提升项目
许可机关:
苏州市张家港市气象局
决定日期:
2023-09-12
决定文书号:
张住建消审字﹝2023﹞第0106号
许可内容:
扩建年产 100100 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导热油炉)建设工程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09-08
决定文书号:
913205927665122530
许可内容:
重点管理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3-09-07
决定文书号:
张住建消审字﹝2023﹞第0103号
许可内容:
扩建年产 100100 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硅油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灌装车间、原料及产品罐区)建设工程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09-02
决定文书号:
苏应急项设计(危)字﹝2023﹞39号
许可内容:
扩建年产100100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
许可机关: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8-31
决定文书号:
苏发改能许﹝2023﹞第11号
许可内容: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和《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字〔2017〕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61.18吨标准煤(当量值)、6163.12吨标准煤(等价值)。经评审,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239tce/万元(等价值),优于《浙江省产业能效指南》(2021版)“C2650合成材料制造”能效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636tce/万元(当量值),优于国际能源署公布的2019年行业能效指标数据-澳大利亚“化学品和化工产品”能效指标。根据节能评审意见,该项目能耗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三、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根据张家港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100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能耗指标落实论证方案》和《确认函》,能耗指标来源于张家港市张水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收储的华芳集团金田纺织有限公司关停项目产生的节能量8000吨标准煤(等价值),符合替代要求。
许可机关: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3-08-18
决定文书号:
张保审批﹝2023﹞186号
许可内容: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与贵局签订的国家级开发区赋权协议,我管委会组织专家对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100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直报贵局。 1.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四层硅油生产车间(甲类)、原料和产品罐区(甲类)、单层甲类仓库、二层公用工程楼(丙类)、单层灌装车间(甲类)、导热油炉、三层乳液生产车间(丙类)、变配电所、二层机柜间(丁类)、管廊,采购反应釜,冷冻机组,灌装机等设备516台套,新增有机硅乳液和硅油及硅油混合物100100吨/年,其中有机硅乳液35600吨,硅油49300吨,有机硅混合物7400吨,有机硅凝胶弹性体700吨,其他小批量产品20吨,分装产品6900吨,副产品有机硅环体混合物180吨。于2023年3月3日取得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320552-89-01-344621)。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100吨有机硅乳液和硅油产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安全设施设计范围与安全条件审查范围一致。 2.建设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瓦克化学厂区内,该项目厂界东侧是长江路;南面是黄海路;西面是陶氏公司;北面是陶氏公司。于 2005年7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张保2005-028),于 2023年5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82202300113号),于 2019年6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82201932041号)。周围 500 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重要公共设施。 3.生产工艺安全性。本项目产品功能性硅油A和B、有机硅凝胶弹性体、有机硅树脂的生产工艺属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需进行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该公司于 2023年5月2日委托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对本项目产品进行工艺可靠性论证,项目编号:SCPS2023E010-1和SCPS2023E010-2,论证结果为本项目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使用DCS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并开展了HAZOP分析。 4.爆炸性危险性分析。本项目涉及六甲基二硅醚、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甲苯等物质,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精细化工企业防火间距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苏应急函〔2020〕129 号),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也未涉及硝化危险化工工艺,所以本项目的防火设计适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本项目涉及爆炸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为聚乙烯醇、丙烯酸酯聚合物,在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设置有集中除尘器。 5.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编号A213034978,有效期至2024年4月29日,符合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提出的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设计单位针对设计范围内的工艺装置及操作性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及 SIL 定级,并出具了HAZOP分析报告及SIL定级分析报告。 6.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和审查结论及建议。2023年7月11日,我管委会组织杨德福(组长)、马一平、董在兴、邹玉华、赵严等五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参加评审会的有我管委会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与会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汇报,经问询、讨论,出具了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审查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设计专篇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7月15日专家组完成了对修改意见的整改复核,专家组技术审查结论为同意通过审查。经我管委会集体审议,同意通过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直报贵局,建议贵局批准本次审查。
许可机关: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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