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柳城人社许决字【2020】7号
许可文件名称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20-11-29
有效期至
2021-11-28
许可机关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0年11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局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0年11月23日正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拟同意该公司合同制员工合计342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期限: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