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映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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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05:00:00 更新

放映主管简介

岗位职责
公社放映员的选拔任用 公社放映员统一由地方政府在民办教师、退伍军人中选拔文化程度在高中(当时的地方最高学历)以上优秀人才调入放映队,再经过6个月的省办专业培训学校统一学习,严格考试,合格的学员由省厅统一颁发带有文化厅钢印的正规证件《电影工作证》《技术等级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并派调到地方电影队持证上岗工作。 公社放映员的任务和贡献 公社放映员是一支常年活动在农村第一线的文化宣传轻骑队,又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传播者,他们借助电影放映的特有机会充分利用幻灯、说唱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文化思想,表彰新人新事,推广科学种田,提倡计划生育,在当时拷贝不足的情况下,为广大农村群众带来欢乐,带来了党文化思想的洗礼,使基层群众潜移默化地在欢乐中受到了教育,提高认识,得到了启发,他们在白天利用自己的特长,举办流动展览,编写板报,教唱电影歌曲,培训文艺骨干,修理广播设备......他们所做的工作,包罗万象,远远地囊括了几年后出现的文化员、计生指导员、农科员、水利员、卫生防疫员等等的工作内容。他们付出的是激情和汗水,得到的是省文化厅的一张张的奖状,贴满了办公室,贴满了家中最显眼的墙面。 公社放映员常常是一夜转三村,跋山涉水,从日落奔波到日出,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为国家、为人民在这个领域里拼搏了三十余年。为我国农村文化宣传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付出了全部青春和汗水,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常远意义的贡献,他们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公社放映员的遗留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逐步好转,公社放映队所取得的成就和放映员的生活状况引起了上级部门的关注,从八四年开始下发关于公社放映员的中央文件,要求地方解决放映员编制问题,到二一三年还多次下发文件,一直强调解决乡镇(公社)放映员的编制待遇问题,并且几次具体拟定了解决的标准,可是由于上下两级部门运作不力,基层部门的渎职怠政,买卖编制,致使这一政策在全国大范围内根本没有落实(只有少数地方执行了中央文件)。在此期间的九十年代初,其它宣传方式的出现,使国家对电影宣传队的依赖开始降温,乡镇放映员(非农业户口)不得不一面从事文化宣传工作,一面租种农民土地(许多地方的乡镇放映员村里按“市属户”不给责任田),此时期因文化部与广电部的权利职责交接不清,公社电影队成为了没有管的单位,乡政府也将这个“非营利性单位”视为鸡肋,采取大撒手的管理方式,找的紧了管一管,找的不紧没人管,乡政府大院内放映队的办公室陆续被其他人员占据,在此期间乡政府的其他与放映员相同情况的八大员相继进编转正,乡镇放映员一直向上寻求主管部门接收。市场经济的转化,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各级政府对农村电影文化宣传事业的职能和作用逐步淡漠,在这种情况下,这样乡镇 电影队并没有完全消失,一些过去的功臣在苦苦挣扎中继续着农村电影宣传工作,直到今天。 解决原公社放映员遗留问题的重要意义 原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童刚局长在西部地区农村电影工作会议上感慨地说:“农村电影放映员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六、七十年代从事放映的乡镇放映员,他们是我国农村电影的开拓者,几十年来,这支农村电影放映的骨干力量,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一线,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他们不辞劳苦,跋山涉水,为我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在新中国电影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妥善解决农村电影放映员的历史遗留问题,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国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惠民政策,这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对维护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保障广大农村放映员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加快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讲话摘要)”最近几年,我国城乡人民生活得到显著的提高,文化娱乐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电影技术的数字化革命和电影发行院线化的改革,使我国很快成为令世界瞩目的电影大国,电影发行收入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农村电影数字化公益放映工作全面展开,广大城乡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的改革开放的可喜成果,而原乡镇7年代的老放映员,作为新中国农村电影的奠基人,却被遗忘在春天的角落里。 解决原公社放映员遗留问题的最新进展 29年乡镇放映员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最近,国家各部委包括广电总局,信访、财政、人事、计划等有关部门,专门召开了解决乡镇放映员遗留问题的联席会议,并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对全国各地的7年代的乡镇放映员进行了三次全面细致的摸底,包括乡镇放映员的人数、工龄,年龄,技术等级等等,为下一步全面彻底地解决乡镇放映员的遗留问题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2012年6月 出台的 解决公社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文件 中新网6月2日电 ,6月3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联合向全国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文件指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电影放映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一线,为我国农村文化电影宣传事业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目前这批放映员年事已高,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经国务院同意,就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一、基本原则 要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二、政策措施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对身体健康、未满6周岁,尚有工作能力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经培训取得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证后,应优先上岗;对于其子女,有从事放映意向且具备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的,亦应优先考虑安排。 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各地政府应当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三、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在地方,按照建立政府间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高度重视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紧迫感,扎实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资格认定办法,确定工作流程。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地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各项政策的落实。对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将认真总结推广各地有益经验,适时联合组织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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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主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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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平均值
¥4,071
高于平均值占比
0%
月收入中位数
¥4,186
近一年趋势
持平
整体分布
历年变化
最低:¥2,100
最高:¥17,900
*放映主管在全国的平均月薪为¥4,071,中位数为¥4,186,其中¥3.1k-4.0k工资占比最多,约31%。

放映主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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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上月,人才热度
-0.19%

放映主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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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上月,职位数量
+3.49%

放映主管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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