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SHPX20152443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5-12-1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位于宝山区罗泾镇罗北路北,总用地面44496平方米,新建厂房、仓库等,总建筑面积26948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其中雨水属自排区域,污水属罗泾镇污水收集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罗北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罗北路城镇雨水管道。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二)项目内污水(根据申报资料:印刷机洗涤油墨污水3立方米/日、食堂餐饮污水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67立方米/日)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罗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印刷机洗涤油墨污水、食堂餐饮污水(经隔油处理后)设置混凝、气浮、生化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