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穗天审批综字﹝2023﹞1540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1-30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440106200151
许可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许可内容
穗天审批综字〔2023〕1540号 注销通知书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存在下列第二种情形,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第26条、27条的规定,已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手续(许可证号:440106200151)。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30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卷备查,第二联送劳务派遣单位。)